为打造阳光仲裁平台,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,今年以来,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推行四项措施,创新工作机制,实行庭前调解。
惠济区人社局强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工作
为打造阳光仲裁平台,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,今年以来,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推行四项措施,创新工作机制,实行庭前调解。截止5月14日,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5起,已结案30起,案件当期结案率达100%,案件增长率与往年同期相比提高15个百分点。
一是服务用人单位。建立登门送法制度,深入企业发放劳动法宣传单和劳动法律宣传手册,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管理,从源头预防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;为用人单位提供咨询与法制教育服务,解决企业法人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,消除侵权隐患。
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。加大宣传力度,利用法律宣传日上街宣传劳动法律法规;实行“上门服务”,让当事人在家就能享受法律的咨询和仲裁员的上门立案、审理服务;建立四项告知制度,将受理、立案、结案、救济措施四项内容及时告知劳动者,确保其充分享有知情权。
三是实行庭前调解。以调解优先、化解矛盾,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为原则,在立案前对双方当事人发放《调解通知书》先行调解,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;对争议焦点模糊、涉及人数多、影响比较大的案件主动深入企业进行庭前走访调解,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。
四是提高办案效率。
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理论与实践专题培训,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,确保每个仲裁员都能依法独立、快捷高效办案。建立严格的办案考核体系,明确各办案阶段的职责。严把立案关,确保立案及时准确;严把审理关,确保审理质量,规范程序、提高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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